请问畜禽养殖项目是否有污染防治设施应当如何认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11-08

环境 四川省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川环发〔2019〕58号)个性因子裁量表第(七)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无环评,有污染防治设施,裁量等级为2,无环评,无污染防治设施,裁量等级为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对畜禽养殖场应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作出如下规定:“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经调查发现,某设计年出栏量8000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未报批环评文件就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经营,其每座养殖圈舍下方各建有1个养殖废弃物收集池,但无前述规定的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请问应当认定该生猪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还是应当认定为无污染防治设施?

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来信内容,养殖场未报批环评文件并投入生产经营,建有养殖废弃物收集池,属于《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个性因子裁量中“无环评,有污染防治设施”。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关联文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川环发[2019]58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关于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农田承载力计算方式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11-03

  • 咨询《广西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畜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如何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04-06

  • 关于我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咨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7-07

  • 关于家禽屠宰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家禽规模折算问题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12-10

  • 请问“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如何界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20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