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指导各地行政处罚裁量,《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已经生态环境厅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2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