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03-06
2021年12月2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是否属于强制性标准?
你好!《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适用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也适用于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谢谢你的关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