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发生器的环境管理问题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01

环境 甘肃省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目前广泛应用的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其是否属于锅炉的一类?是否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

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锅炉的定义“锅炉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您留言内容中的蒸汽发生器属于锅炉。请结合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判定环评类别;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