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07-04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请问在核算新建燃煤1000MW级火力发电厂污染物总量时,现在的执行标准是几号文,核准的原则是什么。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有关事项的复函》(环办综合函〔2022〕104号)要求,会同有关技术单位测算项目所需总量指标。
关于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有关事项的复函(环办综合函[2022]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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