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20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镍(或者钴)催化剂,催化剂添加完成后,空包装桶内清洗干净未存有残余催化剂,请问这些空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感谢您对山东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环保事业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镍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企业自行清洗设施应有环评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材料支撑。如清洗后的包装桶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要求限值,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08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27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28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11-27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5-29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