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咨询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0-11

环境 湖南省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现有项目分别以废泡沫、废塑料瓶、汽车废塑料外壳等废旧塑料为原料,通过破碎、清洗、挤出造粒等工序后,生产再生塑料颗粒。请问该项目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非金属塑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0”,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类别,编制报告表。还是划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类别,编制报告书。 因根据《废旧塑料回收利用规范》(DB43/T551.2-2014),回收聚乙烯塑料经破碎、清洗、干燥、挤出造粒等工艺重新加工成可供某些聚乙烯制品生产使用的聚乙烯原料(通常为颗粒状),统称为再生聚乙烯塑料。故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再生塑料,不应属于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业。

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产品为塑料粒料中再生塑料颗粒的属于C292塑料制造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关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落实VOCS削减方案。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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