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软化水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是否属于危废?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09-22

环境 北京市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问题

您好,我是北燃热力的职员,我想咨询一下,锅炉软化水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是否还属于危险废物,如不属于,企业可否不按危废进行处理,谢谢!

回复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锅炉软化水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人: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2-09-22 14:25:42

关联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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