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09-22
您好,我是北燃热力的职员,我想咨询一下,锅炉软化水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是否还属于危险废物,如不属于,企业可否不按危废进行处理,谢谢!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锅炉软化水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人: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2-09-22 14:25:4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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