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5-05-06
尊敬的领导: 您好,一个供水厂项目需要从河道内取水,年引水量超过了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的1/4,但不涉及跨区域调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一、水利 126 引水工程 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请问该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是否为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网友您好: 您的网络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留言内容,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中“一、引调水工程:新建项目”,该项目报告书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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