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5-16
3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了我省提前到7月1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战略目标,没有具体落实执行的细则。现向贵厅咨询届时是“一刀切”(即所有燃油车全部须达到国六标准才能注册登记)还是仅仅切换轻型燃油车?现市场上的国五排放的新车(即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生产)届时是到车辆登记管理所报备给予一定的缓冲期登记上牌还是须在6月30日前登记上牌?盼复为感!谢谢!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部署,重点区域含安徽省全境,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我省拟根据长三角区域统一部署,拟于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或严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车辆,须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关于执行时间,按省政府正式通告执行。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9]31号)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5-16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3-19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13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1-0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4-17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