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政策建议允许事业单位环评师兼职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5-05

环境 全国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人社部2017年3月10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因此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事业单位现有环评工程师到环评单位兼职,全国事业单位现有两万多环评工程师,都是行业的业务骨干,无用武之地,非常可惜,且这些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另外其本身的事业单位身份也会约束其本人的业务行为,允许这部分人兼职对于环评事业的健康发展利大于弊,一切应从有利于就业和创新发展为目的,这是时代的潮流,诚恳建议陈部长认真考虑此项建议。

回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环评资质的机构和申请环评资质的机构中的环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一个环评机构或者申请资质机构中全日制专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全日制专职环评工程师是保证环评机构专业水准和工作质量的基本条件。我部正在研究落实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目前,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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