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7-01
尊敬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您好! 我公司拟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主要以废秸秆、废木材等作为原料,属于资源化利用项目,拟采用电加热烘干系统对原料进行烘干,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烘干过程中仅产生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呈有组织达标排放。该项目已经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表及该项目未能进入当地产业园区建设的论证说明,当地也无相应功能定位的园区规划,但当地环保审批部门不确定该项目是否必须入园区建设方可审批环评文件;恳请贵厅领导明确回复指导,该项目采用电加热烘干系统并配备高效除尘的前提下,当地也无相应功能定位的园区规划情况下,该项目不能入园区建设,按相关质量要求和环评文件审批流程申报环评文件,是否可取得环评文件的审批。
根据描述,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该项目环评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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