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3-09
项目是铝材及铜材铸造,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外排,该过程产生喷淋废渣。该废渣是否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032-034-48(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按危废处理,还是应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理?
您好,项目工艺流程中产生物质的属性应由《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综合认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规定,铜火法冶炼过程中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代码321-002-48 ;铜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代码321-027-48 ;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代码032-034-48。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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