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3-25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咨询两个问题: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危险废物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两者有何区别? 比如: A项目利用其他项目产生的炉渣进行回收铁,属于哪类?或是分别判定取最高等级? B项目利用其他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属于哪类?或是分别判定取最高等级? 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中“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的”是否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利用炉渣回收铁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评类别按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管理。 (2)项目利用其他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的“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管理。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中“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是否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议咨询名录制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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