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属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3-31

环境 广东省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黄埔国际会议中心二期项目位于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片区、广汕公路萝岗岭头水声水库侧(不属于已经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水声水库属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应属于“四十四、房地产业-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名录》明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第四十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本项目选址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想咨询是否属于《名录》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含义,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回复

您好,根据《水污染防治法释义》准保护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应该根据法律要求对准保护区进行管理和保护。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四、房地产业-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所对应的环境敏感区。如项目不涉及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则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折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农家乐,应适用何种处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10-09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6-21

  • 关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交通穿越活动的咨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4-04-19

  • 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9-01

  • 《珠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4-06-07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