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选址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6-02

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领导您好!广西区内各地市区县已相继发布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某养猪场项目的选址不在某地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中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符合当地养殖规划,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并且已取得设施农用地批复。项目不设粪便发酵车间,只设粪便暂存间,贮存周期少于7天,采用干清粪收集,猪尿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直接外售给有机肥厂进行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不在猪场内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但项目在某条冲沟或河流400m范围内。 问题1: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养猪场项目不在场内进行粪便发酵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选址或者粪便暂存间位置是否要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5.4 畜禽粪便处理场地应距离功能地表水体400m以上”要求。 问题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适用于在场内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的养猪场,或者不在场内生产有机肥的也适用? 问题3:养殖场内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系统)、粪便暂存间是否属于《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所述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问题4:《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所述的“粪便”是否包括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等养殖废水,还是单指猪粪。

回复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养猪场项目及其粪便处理场选址均要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的相关规定。 (2)不在场内生产有机肥的养殖场应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相关规定执行。 (3)养殖场内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系统)、粪便暂存间应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相关规定执行。 (4)畜禽粪便指畜禽的粪尿排泄物,含猪舍冲洗废水等养殖废水。

关联文件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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