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畜牧总站、农业部畜牧环境设施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玉圣、董红敏、赵小丽、陶秀萍、于福清、刘彬、陈永杏、王荃、黄宏坤、尚斌。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基本要求、粪便处理场选址及布局、粪便收集、贮存和运输、粪便处理及粪便处理后利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场所的粪便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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