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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问题的回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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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问题的回复》是一份关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污水处理问题的官方回复文件。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法律依据:
• 文本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六条,明确指出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于已建成的项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2. 原住居民的特殊情况:
• 文本提到,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函件(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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