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流程,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水源地水质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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