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防治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对本技术要点进行修订。 本技术要点,是对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等开展技术审查的工作指引。旧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场地参照本技术要点相关条款执行。本技术要点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 相关工作内容还应按国家和地方对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开展。 本技术要点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及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本技术要点自 2018年12月15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 (2017年8月)废止。 本技术要点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等。
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在场地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形成的各类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应在原有工业企业所在场地完全停产后进行。如调查后对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场内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移除,对储罐(槽)、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拆除,应进行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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