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杭州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芳、陈增丰、张束空、王梅兴、毛文轶、张国范、曹莉、张媛、童星冰程光华、洪国才、楼磊、章嫣。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的基本要求、运行管理、应急管理、垃圾入场、运行作业和环境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杭州市市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不适用于生活垃圾就地分散处置及垃圾转运、分拣处置等服务。县(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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