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云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肖惠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923011323235T 地址:云梦县梦泽大道36号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厅经依法立案调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本案经我厅负责人审批于2025年12月19日作出延期处理决定,现已审查终结。 我厅于2025年9月17日对湖北省云梦县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湖北省云梦县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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