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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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14/T2135-2020
发布日期 2020-09-01
实施日期 2020-12-01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树峰、王旭辉、李斌、陈新、王嘉祥、赵广立、海曼、沙风全、毕昌秀、赵世军、石磊、邬宇、张骞。

适用范围

本标准从机构和人员、规章制度、档案管理、设备管理、双重预防、应急管理、考核与评价等方面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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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山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DB 14/T 2135—2020)概览:
1. 标准定位
山西省地方标准,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实施
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 核心内容框架
机构和人员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等各级职责,强调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
制度体系涵盖设备维护、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10项必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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