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民用建筑评价的基本规定、控制指标、能效指标计算方法、设计评价和竣工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超低能耗民用建筑设计阶段、竣工阶段的评价,运行阶段的评估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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