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的编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的标准格式和主要内容,即总论、货包、运输方案、辐射防护、事故应急准备、质量保证以及结论和承诺等。 本标准是基于核安全导则《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AD701/02-2014)的多年实践经验制定。本标准与HAD701/02-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补充完善了运输方案的内容,增加了运输方式、运输量、启运前的准备、启运前检查程序、中途停靠和暂存、货包接收等;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栓系系统强度分析示例,简化了原导则文件中运输工具基本参数; ——优化了辐射防护的内容,增加了辐射防护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辐射防护最优化、辐射监测等; ——增加了正常运输过程中辐射影响分析计算示例资料性附录B,简化了原正常运输情况下的辐射影响分析,删除了事故情况下的辐射影响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关内容; ——其他格式及文字性修改。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8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的标准格式和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