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

浏览次数:31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发布日期 2012-08-20
实施日期 2012-10-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已经2012年8月17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8月2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pdf 【0.5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概览
基本信息
颁布时间2012年8月17日修订,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立法目的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1. 总则
县级以上政府需将防震减灾纳入发展规划,保障经费投入。
设立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用于监测、宣传教育、示范工程等。
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
2. 地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八 (匹配度 0.951)
  •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匹配度 0.849)
  •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匹配度 0.790)
猜你喜欢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