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周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涛、张新厂、周洁、岳长庚、靳国兵、赵凤亭、齐素芬。
本标准规定了病死动物焚烧法无害化处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收集运输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周口区域内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的焚烧法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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