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62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5-06
实施日期 2021-05-0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市环境执法总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市监管要求,在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同时,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就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附件: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要求.pdf 【1.00 M】 下载  |  查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0.2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要求概览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单位)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其他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园区管委会统一监督管理
•••
核心要求
1. 自行监测方案制定
前期准备资料收集(生产工艺、历史数据等)、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重点设施/区域识别:基于污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 沪环土[2023]39号 (匹配度 0.761)
  • 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试行) 沪环土[2019]255号 (匹配度 0.748)
  • 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沪环土[2021]101号 (匹配度 0.745)
猜你喜欢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