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按部分发布。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工业园区; ——第3部分:住宅小区; ——第4部分:其他区域; ——第5部分:农业区。 本部分为标准的第1部分:总则。 本部分由湖州市治水办提出。 本部门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湖州市治水办。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峻、徐志荣、姚轶、王浙明、姚骏辉、李涛、林兰、张华岳、申开丽、朱虹、卓明、孙佳蓉、钦锋、徐聪。
本部分规定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日常管理、验收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管理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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