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建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心)、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铭、凌云飞、刘景月、孙亮、刘晓龙、袁芳、肖同军、章宪策、许可、任梅芳、张曼、徐秋阳、马帅、师光宇、王建、赵文娟、张宇橙、周飞祥。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991-4625576,传真:0991-3011381,邮编:830092。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号),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电话:8610-5832222,传真:8610-58322000,邮编:100045。
本文件规定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总则、一般规定、主要设施运行及维护、运行维护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源头管控类海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低影响开发设施包括渗透设施、储存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和净化设施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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