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监管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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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12-20
实施日期 2021-12-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20〕10号),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局起草了《天津市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监管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42;
    电子邮箱:zonghechu@tj.gov.cn;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 尹平;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天津市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监管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附件:《天津市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监管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0.6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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