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建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市节能中心、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磊、秦宏波、邵华厦、朱文、李宏妹、郑竺凌、李艳凯、谢静、汤思恩、薛恒荣、陈水顺、姚志强、王悦、李峰、叶海东、陈众励、刘毅、王文明、汤可悦、张蕾、侯震寰、冯立京、程应冠、郭亮、何晓燕、任庚坡、应浩、陈恒。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中心节能设计相关的基本规定、选址与总平面布局、建筑与建筑热工、信息系统节能、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系统、给水与排水以及自动控制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机房面积大于 200 m²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数据中心的节能设计,也适用于数据中心的节能改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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