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企业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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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桂环函[2018]3000号
发布日期 2018-12-19
实施日期 2018-12-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环境保护局:
近期我厅在指导各市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中发现,全区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企业813家,但履行环评审批及“三同时”手续的企业不足30%。为加强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证衔接,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要求,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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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企业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0.0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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