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X/T 319- 2016《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与QX/T 319--201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明确了适用对象为检测机构(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 -将“基本规定"更改为“基本要求”,对保管期限按“首次检测”和“定期检测”进行了细分(见4.3,2016年版的第4率); -增加了“分类和编号”一章,明确了检测文件归档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见s. 1、5.8); -将“归档文件的要求”更改为“形式、范围及质量要求”,对归档范围和电子文件的要求进行了修改(见6.1、6.2、附录A,2016年版的第5章附录 A); -将“文件的立卷”更改为“立卷归档”,将“要求”“流程”“卷内文件排列”秦卷编目”“秦卷装订”“秦卷脊背编制”六条,更改为“立卷原则”“封面编制”卷内文件编排”“备考表编制”“秦卷脊背编制”五条(见7. 1.7. 8737.47.5,2016年版的第6章); -在“立卷归档”中增加了“卷内文件修整、装订、装盒、排架”的内容,将“文件的立卷”中的“秦卷装订"纳人7.7(见7.6、7.77. 8、7.9,2016年版的6. 5); -将“文件的归档”调整并人“立卷归档"中,增加了分包项目及中止项目的归档规定,明确了归档责任人及归档时间<见7. 10 ,2016年版的第7率)。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福建华茂防雷减灾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重庆市防雷中心、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金洪、蔡河章、李萍、陈华晖、许伟、程斌、磨宝均、李京校、刘凤娇、邱阳阳、余建华、王艳金、陈青娇、林锋、王裤煌、黄双毅 何静、朱传林、吴仕军。 本文件于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确定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文忤归档整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检测文件的分类和编号、形式、范围及质量要求、立卷归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机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文件的归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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