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公安局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阜阳万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安徽源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安徽国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牛晖、张新武、黄诚、孙民、董磊、袁益明、吕游、倪军、李义顺、孔晓震、姚晶晶、陈少辉、李平、刘仪。
本文件规定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初步验收、试运行、工程检验、竣工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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