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萌、吴俊伟、刘足根、夏训峰、熊昌宇、李云、柴喜林、廖兵、曾铎、李志龙、胡斌、冯兵、甘一民、熊名日、万禀颢、樊艳春、金德辉、徐瑛、杨丽平、刘桂华。
本文件规定了处理规模小于500 m3/d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竣工的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 本文件所指的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对其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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