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数字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指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邓熙、梁睿 电话:(010)65646294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psghhpc@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 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日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架构、数据库建设、平台功能建设和建设运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的设计、开发、管理与运行维护,地市级有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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