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林业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省林业基金站、湖南省林业种苗繁育示范中心、浏阳市浏阳湖国有林场、湘西自治州林学会、龙山县林业局。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中高海拔山地植被恢复技术的原则、植被恢复措施类型、技术要求、作业设计和监测与档案建立等相关环节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中高海拔山地区域人工林栽培和退化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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