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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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实施日期 2022-03-29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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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经过多次修订,最新修订发生在2022年3月29日。
以下是条例的主要内容分析: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定义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如网吧、电脑休闲室等。
规定了经营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并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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