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 为规范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外埠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外埠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属国有企业外埠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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