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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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荆政办发〔2015〕18号
发布日期 2015-05-14
实施日期 2015-05-1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荆门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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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降低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编制依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荆门市境内需市政府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科学预警、部门联动、信息公开。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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