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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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水体函〔2022〕493号(5)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2-12-27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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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排污口审批范围方案概览
核心依据
国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5项法规文件
国办函〔2022〕17号文强化排污口监管要求
四大审批范围
1. 国家审批项目
松花江、辽河流域及东北国际界河(湖)范围内需国家环评的项目
2. 省界缓冲区
覆盖43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划中的省界缓冲区(见表1)
3. 国际边界河湖
国际界河岸线10公里内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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