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证后监管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现予公布。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20年5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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