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现将《指南》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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