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都诚中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宾学院。 本文件起草人:段雍、甘居富、刘逸枫、李斌、杨楠、阮涛、王斌、罗怡、任丽萍、周洪珍。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改进的基本要求、流程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乐山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管理,旨在通过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提高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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