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减污降碳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 为加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规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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