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定电位电解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0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 1 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干扰及消除的要求; ——补充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的要求; ——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的内容;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规定了注意事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11 月 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定电位电解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3 mg/m3,测定下限为12 mg/m3。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