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加快推进我省气象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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