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令第676号(3)
发布日期
2017-03-01
实施日期
2017-03-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1989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加强放射性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原文附件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pdf
【0.4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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