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8〕4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告 经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我厅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文件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规定任务已完成的612件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共612件) 2018年8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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